•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93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6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5-06-19 08:40
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取水许可申请的函》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南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上下水库均位于兰溪流域上游,距南安16公里。工程任务为承担福建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20254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福建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

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1. 南安抽水蓄能电站水库上水库坝址位于兰溪上游东田镇桃园村南割交自然村右侧小支流源头黄巢沟,集雨面积0.709平方公里;下水库坝址位于兰溪上游东田镇桃园村四落自然村河段上游约1公里处的干流上,集雨面积11.4平方公里。建设项目符合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南安市兰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2. 工程按《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确定大(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上水库与下水库大坝及泄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建设项目工程等级和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防洪标准》规范要求。

3. 基本同意南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15.00米,死水位585.00米,总库容1067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88.00米,死水位156.00米,总库容1218万立方米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

(一)总体意见

工程防洪评价范围为上水库库区及主坝坝址至南割交自然村以上黄巢沟河段,河长约2.8公里;下水库库区及坝址至南割交自然村兰溪干流河段,河长约3.5公里;下水库1#转存料场邻近四落村支流河段,河长约1.0公里,建设项目将对河道、岸坡安全和仙洞岭一级二级电站发电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进行防洪评价。

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涉河工程总体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对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电站的补偿已达成协议;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的消除和减轻影响采取消能防冲措施。其投资已全部列入主体工程或专项工程。

责任主体: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有关要求

1. 项目法人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岸坡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泉州市、南安市水利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6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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