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8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4
- 有效性: 有效
你中心《关于审查福建省水文监测站点补充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福建省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呈现趋多趋频态势,局部暴雨洪涝多发重发,现有监测站网密度不均,重点防御对象监控站点未实现全覆盖,部分站点超年限运行,监测设备设施亟待更新改造,信息化系统支撑能力不足,已无法满足当前水文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本项目实施后,我省水位站网密度将提升到12.5平方公里每站,填补重点防御对象水情监测空白,完善数字孪生信息化基础和应用,有力提升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汛工作的精准性与及时性,更好支撑防汛抗洪减灾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本项目建设十分必要且紧迫。
二、建设内容和方案
基本同意站点建设、站点改造、水文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布置方案和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各类站点共5290个,其中县城区水位站37个、沿河乡镇水位站498个、中小河流水位站161个、中小型挂闸水库入库水位站360个、5级以上堤防水位站348个、中型以上水闸水位站114个、水生态监测水质站45个、50平方公里以上小流域水位站1845个、高风险行政村水位站1882个;改造更新已建水位站共1790个,其中河道水位站478个、水库水位站1312个;完善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建设,升级水文监测预报系统。
防洪标准为县城区水位站防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或不低于近30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测洪标准为不低于30年一遇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防洪区防洪标准;临河乡镇水位站、中小河流高风险水位站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测洪标准为30年一遇;临河高风险村水位站防洪标准为30~50年一遇,测洪标准为10~30年一遇。
三、工程工期及投资
工程施工分三期实施。工程总投资为111299.17万元。
本行业审查意见印发后,原行业审查意见(闽水审批〔2023〕168号)同时作废。
附件:福建省水文监测站点补充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另行装订)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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