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79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5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6
- 有效性: 有效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德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取水许可申请的函》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德化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德化县龙门滩镇,与仙游县接壤处湖洋溪上游,上水库位于锦溪流域、下水库位于大溪右支畲辽溪流域,距德化县城约20公里。工程任务为承担福建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2024年11月30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福建德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
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1. 德化抽水蓄能电站水库上水库的东、西坝坝址分别位于龙门滩镇霞山村白石坑头沟和汪坑沟沟口,集水面积0.85平方公里。下水库坝址位于龙门滩镇大溪村畲辽溪,集水面积6.19平方公里。建设项目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泉州市流域面积200~500平方公里及跨县(市、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1—2035年)》。
2. 工程按《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确定为一等大(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上水库与下水库大坝及泄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建设项目工程等级和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防洪标准》规范要求。
3. 基本同意德化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48.00米,死水位712.00米,总库容1389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48.00米,死水位321.00米,总库容1653万立方米。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
(一)总体意见
工程防洪评价范围为上水库库区河段及东、西坝坝址下游至锦溪主干流河段,下水库河源至库区河段及下水库坝址至下游大溪电站河段,弃渣场、表土堆存场、业主营地、施工营地、中转料场和其他临时工厂设施,建设项目将对河道、岸坡安全和大溪水电站发电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进行防洪评价。
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涉河工程总体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对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电站的补偿已达成协议;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采取消能防冲措施。其投资已全部列入主体工程或专项工程。
责任主体:福建德化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有关要求
1. 项目法人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岸坡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泉州市、德化县水利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福建省德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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