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73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4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9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审查〈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收悉。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同意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168号),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为防洪兼顾排涝。通过建设堤防(护岸)、排涝涵洞、排涝涵管,提升徐墩镇区防洪减灾能力,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堤防(护岸)总长7.393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5.824公里,旧堤加高加固长0.157公里,新建护岸长1.412公里;新建排涝涵洞3座、改建排涝涵洞3座,新建排涝涵管17处、改建排涝涵管5处。
二、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堤防(护岸)和交叉建筑物不作抗震设计。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的总体布置方案和断面结构型式。工程涉及建溪及支流白玉溪,共5个堤段,具体布置如下:
1. 叶坊段:位于建溪右岸叶坊村,新建堤(岸)总长1.170公里。其中新建护岸长0.679公里,采用坡式和复合式护岸;新建堤防长0.491公里,采用直墙式堤和斜坡式堤;改建排涝涵洞1座,新建排涝涵管2处。
2. 长汀段:位于建溪右岸长汀村、徐墩村,新建堤防总长1.269km。其中京台高速桥上游段长0.408公里,采用直斜复合式堤;京台高速桥下游段长0.861m,采用直墙式堤;新建排涝涵洞1座、排涝涵管6处。
3. 徐墩段:位于建溪右岸徐墩镇区,新建堤(岸)总长1.506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0.773公里,采用直墙式堤和直斜复合式堤;新建护岸长0.733公里,采用复合式护岸;新建排涝涵管2处,改建排涝涵管1处。
4. 归宗段:位于建溪左岸归宗村,新建堤防长2.688公里,采用斜坡式堤、直墙式堤和直斜复合式堤;新建排涝涵洞2座、改建排涝涵洞2座,新建排涝涵管4处,改建排涝涵管4处。
5. 根艺城段:位于建溪支流白玉溪左右岸,新建、加高加固堤防总长0.760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0.603公里,采用直墙式堤;旧堤加高加固长0.157公里,采用在现状堤顶设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墙和防浪墙加高;新建排涝涵管3处。
四、工程工期与设计概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设计概算总投资18197.2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5012.5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556.8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21.0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6.90元。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若未取得省政府出具的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依法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本批复自动废止。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三)项目法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五)项目法人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水质安全。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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