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3
- 有效性: 有效
你司《关于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作为福莆宁铁路的先行段,线路总长12.681千米,其中F3线长乐北隧道下穿仙富路、大鹤省级森林公园,F2线以长乐南隧道形式依次下穿南进场道路、机场高速、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后沿机场高速西侧及机场海堤、漳港海堤至百户片区,隧道结构距机场堤防防浪墙轴线最近处11米,埋深37.9米。涉及海堤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的审批。
基本同意该建设项目防洪综合评价意见和结论;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海堤部分建设方案与消除和减轻海堤安全影响采取结构变形、地表沉降、振动、下渗流监测等非工程措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估算投资171.48万元。
责任主体:福州左海高铁有限公司。
二、有关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
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涉海堤洪水影响评
价类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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