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19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龙岩市新罗区村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5-02-18 09:11
龙岩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新罗区村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函》收悉。我厅委托省闽江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龙岩市新罗区村美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形成了《新罗区村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新罗区村美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定为二类坝。
请你局根据鉴定意见和建议,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做好安全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坝体及坝基渗漏观测,12月至2月低温期库水位应保持在467.00米以上,按有关规定对存在明显故障、已达折旧年限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确保大坝运行安全。整改落实情况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我厅。
附件:新罗区村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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