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截流阶段与工程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一并开展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2023年7月,永安抽水蓄能电站获得省发改委核准建设,目前,工程截流阶段建设征地范围内的移民安置任务已按要求完成,该阶段建设征地范围内不涉及搬迁安置人口,涉及的生产安置人口37人已落实安置措施,涉及的1座小水电站已完成补偿并拆除,无重要影响对象。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11414-2023)“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人口数量较少,无重要影响对象的,结合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工程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可与工程截流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一并进行”的规定,同意本工程截流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合并到蓄水阶段进行。
请你公司会同永安市人民政府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政策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截流阶段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并维护好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库区社会安定稳定。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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