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终验)的审核意见
来源:厅水库移民处 时间:2025-01-17 10:44

三明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终验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开展了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终验)工作,并形成了《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终验)报告》(见附件)。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验收报告,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关于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终验)情况的报告(另行装订)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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