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251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17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0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溪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12-17 16:02
福建省溪源水库管理处:
你处《申请〈省溪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评审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闽江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省溪源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形成了《福建省溪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溪源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定为一类坝。
请你处根据鉴定意见和建议,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做好安全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水库应规范运行管理,并在2026年前完成大坝结构评价B级提升为A级的加固处理。如逾期未完成提级加固,我厅将重新做出安全评定意见。
附件:福建省溪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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