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24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1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05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收悉。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67号)及我厅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
马岩水库正常蓄水位195.50米,死水位165.50米,防洪高水位195.50米,汛限水位194.80米,设计洪水位195.59米,校核洪水位196.38米;水库总库容1463万立方米,死库容39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324万立方米。
供水范围为沙县城区水北供水区(包括凤岗街道和金沙园工业区),2035年供水人口6.8万人;通过水库的滞洪削峰将畔溪城区河段防洪标准从2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灌溉范围为下游西郊、横坑2个村农田,灌溉面积300亩。
二、工程等级和标准
工程等别为中型Ⅲ等工程。拦河坝和输水系统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陈邦引水坝、陈邦进水口、引水隧洞和倒虹吸管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拦河坝和输水系统进水口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陈邦引水坝、进水口、引水隧洞和倒虹吸管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同意选定下坝址下坝线方案,坝址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西郊村原马岩小(2)型水库坝址下游550米畔溪干流河段。工程由拦河坝、输水系统、富口溪引水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拦河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从左到右依次为左岸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右岸挡水坝段,坝顶长度329.4米,最大坝高59.5米。溢流坝坝顶采用表孔自由溢流泄洪,堰顶高程191.5米,总净宽10.5米。
输水系统由进水口,改造利用已建的施工支洞、输水隧洞,及利用已建的输水管道等组成。其中进水口布置在库区左岸,采用塔式叠梁闸门分层取水,闸槛高程162.00米,设计输水流量1.16立方米每秒;改造利用已建施工支洞长0.015公里,采用钢管衬砌,管径1.0米;改造利用已建输水隧洞长1.256公里,断面为圆形,开挖断面直径2.0~2.2米;利用已建的管径为1.0米输水钢管长0.05公里。
富口溪引水工程由陈邦引水坝、陈邦进水口、陈邦至后洋引水隧洞、后洋倒虹吸管和已建后洋至畔溪引水隧洞等组成。陈邦引水坝采用混凝土溢流坝,坝顶高程221.70米,坝长40.5米,其中溢流坝段长35.5米,排沙孔段长5米,溢流堰总净宽30米,堰顶高程215.70米,堰顶以下最大坝高4米,采用底流消能;左岸排沙闸为单孔,闸槛高程213.50米,孔口尺寸为3.0×2.2米(宽×高);右岸设生态流量放水管,管中心高程215.00米,管径0.5米。陈邦进水口位于陈邦引水坝上游约35米左岸,闸槛高程214.70米,,设计引水流量为2.50立方米每秒。新建陈邦至后洋引水隧洞采用城门型无压隧洞,长2.779公里,开挖断面尺寸2.6×2.6米(宽×高)。隧洞出口设进水前池和倒虹吸管,进水前池用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断面尺寸5.0×4.0米(宽×高),倒虹吸管段水平长0.488公里,采用管径1.1米钢管,出水前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断面尺寸5.0×4.4米(宽×高)。已建后洋至畔溪引水隧洞采用城门型无压隧洞,长度5.330公里,挖断面尺寸2.2×2.4米(宽×高)。
四、施工工期和设计概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5个月。
工程概算总投资61157.6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1128.03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投资26787.7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265.3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076.48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900.07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闽水审批〔2024〕70号文自本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生效之日起自行废止。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依法取得批准,除富口溪引水工程外不得开工建设。
(三)项目业主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五)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六)项目业主应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水库水质安全。
(七)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八)本批复文件自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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