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243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17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龙岩市黄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12-03 09:11
龙岩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黄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闽江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省龙岩市黄岗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水库安全鉴定意见,形成《龙岩市黄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龙岩市黄岗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坝。

请你局按照鉴定意见和建议,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做好安全检查、监测、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坝体和山体渗漏观测并尽快对坝基进行防渗处理,及时处理主坝右岸下游岸坡岩体,尽快加高非常溢洪道进口封堵挡墙和溢洪道工作闸门高度至满足要求的高程,按有关规定对存在明显故障、已达折旧年限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附件:龙岩市黄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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