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200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1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泉州永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10-31 15:46
泉州永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告》(闽水规〔2023〕1号)规定,你公司按承诺制方式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有关要求,同意你公司延续混凝土工程类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效期为3年。我厅将于本文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对你公司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依法作出结论。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