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195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12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10-16 16:08
南平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武夷山市要求对东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定的报告》收悉。我厅委托省闽江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省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水库安全鉴定意见,形成《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坝。
请你局按照鉴定意见和建议,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做好安全检查、监测、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大坝渗流观测并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左岸山体对左岸坝肩渗流检查的干扰,及时开展溢流面修补工作,尽快对发电进水口事故闸门面板进行加固,按有关规定对存在明显故障、已达折旧年限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附件: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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