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190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4〕9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2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云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有关事项的意见
来源:厅水库移民处
时间:2024-09-29 17:05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蓄水阶段与工程截流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一并开展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2020年9月,云霄抽水蓄能电站获得省发改委核准后,云霄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目前,工程已具备截流条件,截流范围内仅涉及征收土地439.3亩,不涉及搬迁安置人口和专业项目处理,无重要影响对象,截流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已落实到位。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11414-2023)有关规定,同意本工程截流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合并到下闸蓄水阶段进行。
请你公司会同云霄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征地移民安置政策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切实落实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库区社会安定稳定。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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