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0-00096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0〕7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6-24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过闽江段)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批意见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0-07-03 09:13

福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悉。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起于福州火车站终于福州长乐机场简称滨海快线)线路总长62.4km。本次评价仅针对滨海快线过闽江段涉及的闽江北港乌龙江河道,闽江北港北岸堤乌龙江义序防洪堤禄家洲防洪堤塔礁洲围堤拟建闽江下游五期防洪工程闽侯县祥谦段防洪堤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滨海快线对其他河道和水利设施影响需另行分析评价、申报审批

主要意见

1. 同意项目建设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同意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影响的评价结论;同意项目建对防汛抢险影响的评价结论

2. 同意项目建设满足现有防洪标准和水利工程管理有关的评价结论;同意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的评价结论

3. 3. 基本同意采取工程防治补救措施总投资4618.14万元由建设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4. 4. 同意滨海快线交叉或并行的禄家洲防洪堤塔礁洲围堤提升改造工程、闽江下游五期防洪工程闽侯县祥谦段防洪堤滨海快线同步建设,同步建设防洪堤总长4.102km

三、有关要求

1.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好防治补救措施你局应加强对滨海快线过闽江段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2. 同步建设防洪堤项目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承诺的要求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与滨海快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3.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确保施工期间项目范围内的水生态安全、防洪安全;按时制定施工度汛方案、防洪应急预案,并服从防汛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结束后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临时建筑物及时拆除,恢复河道原状;在工程达到设计年限确定报废后应及时组织拆除,防止成为阻洪建筑

 

附件: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过闽江段)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评审意见(闽水评202039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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