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19-00036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19〕12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04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永泰县2013~2014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项目验收的意见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时间:2019-03-19 08:40

永泰县水利局:

  永泰县2013-2014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项目批复综合治理面积3209.8hm2,总投资2002.3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600万元)。我厅于2015年5月29日至30日在永泰县组织开展该项目验收,认为该项目除温泉溪小流域护岸护坡工程外,批复任务基本完成。

  为促进永泰县尽快完成温泉溪小流域护岸护坡工程,我厅下发《关于2013-2014年度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有关情况的通报》(闽水水保函﹝2016﹞15号),并多次派人到现场督查,要求你局加强整改,抓紧建设。你局报告,温泉溪小流域护岸护坡工程于2015年11月25日才开工,2018年5月底完工并完成结算审计。2018年12月13日,你局据此提出对永泰县2013-2014年度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温泉溪小流域水土保持护岸护坡工程进行验收。

  2019年1月31日,我厅水保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温泉溪小流域水土保持护岸护坡工程进行现场复核,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该段护岸护坡工程基本按照批复实施完成,提出有关整改建议。你局于2019年2月12日提交了项目验收整改的报告和佐证材料(附件2),根据相关规定,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加快资金支付;二是及时落实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移交管护等,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永泰县2013-2014年度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

  2.关于永泰县2013-2014年度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整改的报告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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