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19-1200-2023-00190
  • 备注/文号:闽水函〔2023〕88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3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告知承诺制意见的通知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3-09-14 16:50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企业、单位

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服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我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水利厅政法与审批处蔡毅卿,电话0591-87559951,邮箱fjslzfc@163.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9月13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服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下资质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延续和变更。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三、法定条件

申报自行比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满足以下条件:

(一)证书申领

1. 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 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申领证书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

3. 经考核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考试合格;

4.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 学历、职业资格和工作经历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二)证书延续

1. 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 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

3.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 证书有效期内未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

5. 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

(三)证书变更

1. 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 证书在有效期内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申请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应对照本公告告知内容自主选择线下现场或者线上网络方式办理。线下办理可以前往福建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承诺书原件(附件1)及申请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线上办理按照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提示在网上填报申报信息,登录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FAE6FF957C8F5A0C8915A9B03FC23B85&infoType=1。

(二)受理、审查与决定。福建省水利厅收到告知承诺制方式约定的申请材料后,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告知承诺书和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直接准予许可,并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人核发考核合格电子证书(附件3),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自动生效。申请人可通过“AI即办”APP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三)批后核查。省水利厅在发证书后,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本告知事项内容等要求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

五、材料制备要求

纸质材料

1. 纸质申请表的填写宜采用钢笔(水笔)如实填写或A4纸打印,字迹应清晰工整、无涂改,内容完整、前后一致。并附照片,照片为两寸白底证件照。

2. 承诺书另行备2份,要求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电子材料

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应与原件完全一致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清晰上传。并附照片,照片要求:白底(比例建议5:7),大小10K-200K。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40M。

六、监督管理

(一)安管人员应对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本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福建省水利厅将依照《行政许可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依法予以撤销证书,记入申请人及其所受聘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开。

被依法予以撤销证书申请人,其基于本次申请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福建省水利厅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安管人员及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安管人员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证书的安管人员真实性进行重点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等实施监督检查,并实行信用监管。

、联系方式

福建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层

联系电话:0591-87667695

 

附件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人承诺书(格式)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

3.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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