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19-1200-2021-00217
  • 备注/文号:闽水函〔2021〕101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31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时间:2022-01-04 10:02

各设区市水利局

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办水电201916号),经自评、申报、评审和公示确定涵江区外度水电站、仙游县金湖水电站、屏南县旺坑水电厂(续期)3个单位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福建省水利厅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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