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144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64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1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 时间:2025-09-04 11:00

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518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5156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省直各厅局可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一名,推荐范围为各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市水利局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一名,推荐范围为所辖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本级及其所属内设机构或单位等;高校所属集体或个人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教育厅或所在市水利局推荐。具体推荐要求按照《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办法》执行。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附送。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提供展示工作现状成效的电子图片3~5张,图片文件不小于2M,与集体或个人主要事迹相关,同时先进个人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5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附照片电子版。照片应当为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文件大小50~500KB之间,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文姓名”加“—”加8位数字“出生年月日”,如“张某某—19660101”。

二、推荐程序

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填写申报推荐审批表,由设区市水利局推荐至省水利厅;省直单位推荐对象由所属厅局推荐至省水利厅。

三、征求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企业及企业人员应当征求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人员应当征求所属业务和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各推荐对象的公安厅部门意见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征求。

四、考察及审核

省水利厅根据各市水利局和各厅局推荐情况,在征求省公安厅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按照考察结果进行初审并公示后,提出正式推荐对象,按文件通知要求研究后向水利部推荐申报。

联系人:林浩东,电话13075921808;邮箱fjssltszy@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4楼水资源管理处,邮编350001。

 

附件:1.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2. 中国节水奖先进集体申报推荐审批表

3. 中国节水奖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审批表

4.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征求意见表

5. 企业及企业人员征求意见表

6. 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人员征求意见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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