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102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3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有序推进福建农村居民自来水“村村通”的提案》(202511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通过多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至“十二五”末,已解决了农民群众“有水喝”的问题,实现了饮水安全。“十三五”末,省政府出台《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2023年10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城市延伸供水、乡镇规模化供水和单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等方式,全力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建设投资444亿元,建设改造规模化水厂326座,其中乡镇水厂近300座,铺设管网4万公里,推动近1500万人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全力推进供水设施建设。我厅将持续按照省政府《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和水利部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3+1”模式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供水延伸和乡镇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补强乡镇供水设施弱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直饮水系统建设。对规模化供水难以覆盖的区域,按照省政府《进一步强化单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护工作六条措施》要求,以乡镇为单元,整乡整镇推进单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补齐农村供水短板。
二、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山海水资源协作能力建设,提升跨区水源调配能力。加快泉州白濑水库、上白石水库、“一库三线”等一批大型蓄引调水工程推进步伐,积极推进闽西南、闽江口城市群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及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引调水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山海统筹、南北互通、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现代化大水网,增强全省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能力。
三、加强供水水质监管。我厅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省级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管平台的动态监管作用,督促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管护服务主体开展日常管护工作,特别是水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水质自检、巡检。完善维修养护落实情况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推动专业化管护落到实处,坚决预防水源性疾病集中爆发风险。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林 劲
联系电话:18650066860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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