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058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3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202511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时间:2025-04-29 16:35
省发改委

谢光球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调整我省城乡供水水价的提案》(20251183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2019年我省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至2024年底,已累计建设规模化水厂326座,单村供水工程1076处,铺设管网4万公里,受益近150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4.5%和71.6%,有效提升了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大,全省总投资达700多亿元,除省级财政补助约20%外,其余资金多依靠地方专项债券、银行融资及企业自有资金。随着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前期投入逐渐进入还本付息阶段,但供水量短期内还难以达到设计规模,供水企业偿债压力逐渐增加,影响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工程运行管理。为进一步摸清我省城乡供水水价现状,2024年3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水价工作调研,并向贵单位报送了《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水价调研报告》。

委员在提案中提到,目前我省城乡供水水价主要存在成本与执行水价倒挂、供水成本上升、水价调整不及时等问题,因此,建议由贵单位牵头,我厅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出台相关对策,指导推动城乡供水水价调整,减轻供水企业经营负担,促进供水工程持续良性运行。我厅将结合职责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前期设计的监管指导严格把好项目审查审批关口推动项目参建单位,在工程方案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二是积极指导推动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做好水价调整相关前期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卫生饮水、有偿用水意识,推动落实水费收缴工作,努力提高自来水使用率和水费收缴率

 

领导署名:  

人:  

联系电话:18650066860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