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062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3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1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时间:2025-04-29 16:45
罗兵贤代表

《关于加大对永定老区苏区水利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670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永定区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累计安排永定区岐岭溪、金沙溪、鹊坪溪、堂堡溪等8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共计下达中央补助资金5750万元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为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助项目,每个项目补助约550万元2024年为增发国债支持的项目类型,补助标准由国家层面研究确定。2023年9月以来,我厅积极与水利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增发国债支持范畴,2024年共计下达我省增发国债重点山洪沟项目109条,下达国债资金10.54亿元,其中龙岩市就有26条,包括永定区6条。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支持永定区认真对照《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做好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并通过省水利厅“项目管家”系统完成申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渠道加大对永定革命老区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将认真研究予以支持,进一步推动永定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

 

领导署名:叶  

人:李  

联系电话:13609571222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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