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052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25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1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支持闽西革命老区建设小型水源工程的建议》(第11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水利部的关心指导下,2021年至今,我省已有20个小型水源工程获得支持,累计安排中央资金133750万元。部分水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增强了闽西革命老区蓄水供水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调提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
2024年7月,水利部启动《2025—2026年全国小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要求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必须列入省部级水利规划,且可研或者初步设计已批。考虑到当时明溪县石溪水库尚未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未开展可研等前期工作,不具备申报条件,三明市未上报该项目。2024年8月27日,我厅商请省发改委,将明溪县石溪水库等46座小型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
下阶段,我厅将按照有关小型水库建设的政策要求,指导明溪县石溪水库工程抓紧开展可研等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向水利部积极争取列入建设方案。
再次感谢您对福建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李 强
联系电话:13609571222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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