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4-00060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4〕27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5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时间:2024-04-01 17:38

陈如金代表

《关于修改完善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议》(第1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水利工作。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部署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年度投资连续2年超过500亿元,水利基础建设成效显著,为粮食安全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2023年,“一闸三线”全线通水,霍口水库主体完工,泉州白濑水利枢纽等一批骨干水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累计开工中型水库建设12座,完成水库除险加固21座,修复水毁1160处,提高了水资源配置能力。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17处,提高灌溉用水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职责,加强大中型灌区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灌区骨干工程完好率和配套达标水平,增强大中型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同时,统筹抓好“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等建设,持续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确保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一、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增发国债支持政策,推进《“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涉及我省的36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二、谋划农田灌溉发展。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密切配合,在摸清全省农田灌溉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谋划一批新建大中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完善省级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结合我厅职能积极推动我省农田灌溉发展。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撂荒地”复耕水利设施建设,保障灌溉用水需求。

三、统筹抓好水毁修复。用足用好增发国债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好2024年增发国债水利水毁修复,恢复损毁工程水利功能。同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强化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指导地方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修复因灾损毁农田水利设施。

四、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抓好福建水网先导区建设,加快推进闽江口“一库三线”、闽西南“两库两闸三线”等骨干项目,推动实施5座大型水库、12座中型水库和73座小型水库建设,提高全省水资源配置水平,为农业灌溉提供充足水源保障。

 

领导署名:叶  

人:林  

联系电话:18650066860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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