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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解读3:揭秘福建新机构:14个部门组成,11个部门派人挂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27 09:3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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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福建一个全新的机构将启动运作:

  省级河长制办公室

   

  这个机构的设置,响应了中央对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福建比中央要求提前4个月发布了省级工作方案——《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的人员由谁组成,担负什么职责,怎么运作?《实施方案》透露了不少细节,一起来看:

  14个部门组成

  《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规定:

   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设主任1名,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

  ■ 由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抽调1位副厅长级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由省住建厅、农业厅各1位副厅长兼任副主任。

  ■ 设成员若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厅组成。

  ■ 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省水利厅明确1个处室承担,省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各选派1名相应职级干部到该处室挂职担任副处长;省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和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分别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该处室挂职。挂职干部两年轮换一次。

  ■ 设立由省水利厅管理的事业性质的河务管理中心。

  福建要求,省市级河长办、河务管理中心必须在3月份实体运作。

  职责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比照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相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

  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分工

  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职责,《实施方案》中有了明确规定:

  省水利厅

  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

  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流水工程建设

  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省环保厅

  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

  组织实施跨设区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污标准

  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

   

  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

   

  组织实施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

  省住建厅

  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省农业厅

  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

  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

  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省发改委

  负责推进河流保护管理有关的省重点项目

  协调河流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

  省经信委

  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

  协同处置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省财政厅

  负责落实省级河长制专项经费

  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

  监督资金使用

  省国土厅

  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

  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

  负责监管和推进规划范围内的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省林业厅

  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省海洋与渔业厅

  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省卫计委

  负责指导农村卫生改厕

  运作

  治河,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范围,真的蛮难的,因此也被吐槽为九龙治水,效果还不好。福建的《实施方案》里也点出了这个问题,明确要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

  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九龙治水情况,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

  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具体的工作流程,近期将会发布并落实。

  全面升级

  说到河长制,大家应该都不陌生。2014年,福建开始实行河长制,是全国较早的。对比当时的规定,31日起实行的《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可以说是各项治水措施的全面升级。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层级提高。

  此前,福建要求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省领导担任河长,31日起实行的《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设置了省级总河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省河长制工作。福建省的总河长是于伟国省长。

  福建的市、县、乡三级的河长也相应升格,《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

  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显然,福建治水的力度在加强。福建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让八闽大地的每一条大河小溪水体更绿、川流不息,焕发生机活力、富有诗情画意、留住乡愁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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