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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不再受理丙级资质新申请事项,具体通知请访问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8/12/content_5630960.htm。有关监理资质的申报请关注水利部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网站链接https://spjc.mwr.gov.cn/spjc/hallg/shixiang_15.jsp?mindex=2,或咨询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10-632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