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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水建设〔2021〕2号文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和“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均属“施工临时工程的专项工程”,其计算基数和费率如下:
1.安全生产措施费。按一至四部分和第五部分的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的建安工作量投资之和的2%计算。
2.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的建安工作量投资之和的0.5%计算。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应按闽水建设〔2021〕2号文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