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 :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精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结合我厅2016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调整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原《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闽水法规﹝2016﹞513号)同时废止。
各部门应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合法开展随机抽查。
附:福建省水利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建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