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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8-11 15:5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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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4188号)和《关于做好取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15105号)要求,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的行政审批,为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对取消资质认定事项的后续监管,确保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水利厅不再受理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的申请、变更和延续工作,也不通过备案管理等方式进行审批监管。机构单位水平评价工作由省水利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目前已经取得资质的单位,仍可在承接相应业务时供委托单位参考。

二、对在2014年度省水利厅开展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资质单位,整改完成后方可在承接相应业务时供委托单位参考。

三、省水利厅将加强行业组织的监管,督促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重点加强行业组织的规范运作、行业自律、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政府监督、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监管体系。

 

                 福建省水利厅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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