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处置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2021-09-30 10:37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1〕582号),我厅8月中下旬至9月上旬我省5家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发现一些问题(详见附件)。现就问题处置和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照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10月2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进行复核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要在10月底前将复核结果报送厅政法与审批处其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汲取教训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范、标准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自觉依法规范行为。

二、我厅将根据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整改情况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复核结果按照《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有关问题进行处置。

三、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管力度,及时促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

 

附件:2021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2192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