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省水利厅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乙级质量检测单位。本年度按20%比例,从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家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查。
二、抽查内容
依据有关要求,对被抽查单位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内容主要针对资质等级证书信息与单位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检测能力要求等进行抽查。抽查事项记录表详见附件。
三、抽查组织
由厅政法与审批处牵头,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承担具体实
施工作。专家从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中抽取。具体抽查对象和时间及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四、结果应用
对所发现的问题,将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并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置。
五、工作要求
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请被抽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成员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附件: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