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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十二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163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煤矿项目中涉及未依法办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的,或未按批准的方案开展建设的行为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各设区市水利局于8月25日前将《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表》上报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
联系人:林海滨 电话:0591-87600305,
邮箱:2218258638@qq.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