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各有关人员:
经研究,定于2020年9月25~26日(星期五~星期六)举行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9月25~26日(星期五~星期六)
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618号)
二、参加答辩对象
凡申报评审2020年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通过预审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分三场,答辩人员应按入场时间到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2号楼一层大厅集中,参加其他场次答辩人员不得进入。答辩人员名单及入场时间详见附件1。
三、答辩考核内容
(一)答辩考核对象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1、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等基本情况;
2、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3、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已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4、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
5、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6、其他需要介绍的情况。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项目、论文、论著等,必须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排名。介绍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二)答辩考核对象回答问题
主要考核答辩对象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领域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所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发表论文、论著的情况。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对象,每人回答两道题,一道题主要与答辩对象的本专业工作业绩相关,另一道题主要与答辩对象的论文代表作(县级以下可为技术总结)相关;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破格申报对象加试一道题。
(三)专业组提问
专业组在听取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和回答必答题后,可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提问:
1、对答辩对象学历等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完成成果情况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质疑;
2、对答辩对象论文(专著、技术报告)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
3、对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优秀勘察设计等奖项的答辩对象,重点考核本人在该成果中所起的作用,掌握完成该成果的技术水平情况等。
四、答辩考核时间
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对象答题(2题)不超过15分钟,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破格申报对象答题(3题)不超过20分钟,到时由计时员宣布终止。专业组提问时间另外计算。
五、参评人员的纪律要求
1、答辩对象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2、自觉遵守答辩考场纪律,文明有礼,尊重评委、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纠缠、贿赂、威胁相关人员,不得干扰考场秩序。不得私自与评委接触,不得向评委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或礼品,不得安排评委请吃。
3、不允许携带任何材料和通信工具(如手机等)进入答辩室。
4、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准参加相应的职称考试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参加答辩人员安全健康,有关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做好答辩前14天的疫情防控。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闽政通”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9月11日以后尽量不要离开工作地,9月11日后从外省回来的答辩人员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
2、答辩前请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月24日健康码(打印)、《福建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及一次性医用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同时注意社交距离。入场时,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3、进入考点后,答辩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答辩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答辩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聚集。答辩人员在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工作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
4、答辩人员在考点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5、答辩人员应签署《福建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答辩资格。
省水利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591-87537245、87535864
手机号:18905937017(此号码答辩期间开放)
附件:1.答辩人员名单及答辩时间
2.福建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
审答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