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举行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1日一天。
地点:原福建省水电干部学校(福州市西洪路494号)。
二、参加对象
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通过预审、公示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
三、答辩内容
(一)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等基本情况;
(二)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三)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已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四)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
(五)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六)其它需要介绍的情况。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项目、论文、论著等,必须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排名。介绍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四、答题时间
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正常晋升对象答题(2题)不超过15分钟,破格(学历或资历破格)申报对象答题(3题)不超过20分钟,到时由记时员宣布终止。专业组提问时间另外计算。
五、参评人员的纪律要求
1、评审期间,不得私自与评委接触,不得向评委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或礼品,不得安排评委请吃。
2、自觉遵守答辩考场纪律,文明有礼,尊重评委、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纠缠、贿赂、威胁相关人员,不得干扰考场秩序。
3、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2年内不准参加相应的职称考试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六、其他要求
1、答辩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
2、不允许携带任何材料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进入答辩室。
3、答辩分为上、下午两组(具体分组名单见附表)。第一组于12月11日上午7:30在原福建省水电干部学校会议室集中报到,第二组于12月11日下午13:30在原福建省水电干部学校会议室集中报到。迟到则视为弃权答辩。
4、省水利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591- 87537245 87535864 。
5、原省水电干部学校联系电话:0591-83710695(转3000)
附:答辩人员分组名单
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附:答辩人员分组名单
第一组:12月11日上午7:30-12:00(原省水电干部学校会议室) |
陈上和 |
张登扬 |
陈 军 |
王旻罡 |
吴宁华 |
林剑云 |
黄诗火 |
欧聿伟 |
林益龙 |
陈正义 |
林清文 |
徐玉庆 |
张永平 |
潘才发 |
卢 宁 |
陈燕财 |
詹文泰 |
林景山 |
黄少阳 |
张光钊 |
杨成光 |
陈燮宇 |
郑碧青 |
李字平 |
傅清松 |
林亦农 |
张传桠 |
许春林 |
刘世川 |
许国联 |
苏剑文 |
蔡聪语 |
吴我彬 |
罗贵法 |
骆明熙 |
王有财 |
许成高 |
谭进轩 |
陈建贤 |
尤顺海 |
方云月 |
余 坚 |
谢秋菊 |
邱龙荣 |
陈君夫 |
郑福良 |
陈兴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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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平 |
雷赞舟 |
吴光为 |
陈建东 |
黄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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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芳 |
凌 朗 |
吕孙旺 |
游立荣 |
黄显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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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12月11日下午13:30-18:00(原省水电干部学校会议室) |
陈兆毅 |
陈建斌 |
范永宏 |
蔡解亮 |
黄永生 |
刘建洪 |
刘 芳 |
林元照 |
周婉真 |
朱勇坤 |
王宏亮 |
黄良忠 |
李小安 |
洪志坚 |
张黎明 |
吴佳潭 |
陈 城 |
吴顺凤 |
陈志纯 |
张忠中 |
李学飞 |
陈 雄 |
卓维雷 |
汤文胜 |
黄万成 |
陈孝炼 |
林新龙 |
杨国泉 |
黄全福 |
彭康文 |
苏府炯 |
蔡奕墙 |
颜庆旻 |
连玲玲 |
康昌文 |
陈长德 |
赖诗向 |
许荣利 |
黄忠义 |
林秋雨 |
朱平火 |
林文锋 |
陈 敏 |
林素锦 |
陈兰芳 |
王生贵 |
荚永君 |
李文钢 |
陈建进 |
罗木添 |
黄健豪 |
池毓笑 |
肖义球 |
翁明捷 |
张佳孟 |
黄文贵 |
张金兴 |
杨瑞忠 |
刘桂孙 |
林志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