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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5-05 11:1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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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水办〔20151号)精神,201539-14日,省水利厅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2014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考核成绩前三名的泉州市、宁德市、南平市(并列第二)、莆田市给予表彰,同时,对单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设区市给予奖励。希望各级水利部门再接再厉,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确保2014年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在5月底前达到100%,确保2015年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在12月底前达到80%以上(其中国家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达到90%以上),确保2015年全省完成水利总投资300亿元。

 

附件: 2014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福建省水利厅

  2015 55

 

附件

 

2014年度水利工作

责任目标考核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福州市            水政执法先进单位

厦门市            水资源管理先进单位

漳州市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先进单位

龙岩市            水土保持先进单位

三明市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先进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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