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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8〕71号)随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水利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由农电部门负责,其他水库由建管部门负责,牵头汇总由建管部门负责。
二、按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将辖区内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和汇总表于每季度25日前分别反馈厅建管处、省水利管理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水利厅建管处邓凯琪,电话15960062705,电子材料报送邮箱fjssltjgc@163.com;省水利管理中心关庆胜,电话13609593909,电子材料报送邮箱fjdbzx@163.com。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进一步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8〕71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