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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04-24 10:4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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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为省水利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前身为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于1989年10月设立,核定编制9名。主要职责:承担督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落实,及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事务性工作。

近年来,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水利厅党组的领导下,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目标,在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2003年被水利厅授予“2001~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被水利部授予“2003年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2007年被人事厅、水利厅联合授予“2004~2006年度福建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被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建)组委会授予“2005~2007年福建环保世纪行活动先进单位”,2009年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突出单位”,2015年被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企业减负办联合授予“阳光价费示范单位”,2016年被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2014~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荣获省直机关“提振精气神、机关勇担当”五个“十佳”典型提名奖,2019年被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水利厅联合授予“2014-2017年度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被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授予“2016-2018”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72号东侧凤凰望郡商服楼2楼

联系电话:0591--8780456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负责人:林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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