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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情况
2020年,我们坚持疫情防控与“六稳”“六保”两手抓,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圆满收官。一是落实新冠疫情严防严控措施,全省水利系统从机关到工地无一感染确诊。二是落实工作专班,“一人一项目”挂钩督导,全年完成投资41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三是落实“逐村核定、逐户销号”,提前完成4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四是落实精细化调度、拉网式督导,为民办实事项目超额完成,建成安全生态水系508.20公里超额27%,治理水土流失95万亩超额26%。五是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水系生态全面改善,水质持续向好,全省Ⅰ~Ⅲ类水比例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六是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链条卡点整治,河道采砂黑恶势力基本扫除、违法乱象基本遏制,河砂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七是落实应急水利合署办公、协同防守,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平稳过渡,成功抵御水利4场致灾性暴雨和1个登陆、7个影响台风,最大限度降低了经济损失,实现人员零伤亡。
“十三五”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促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省水利事业实现新跨越。
(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坚持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一批引领示范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流失治理“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重要批示,坚持精准治理深层治理,实现从“低流失”向“高保持”质的变化。二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木兰溪治理“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重要指示,木兰溪治理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本,筼筜湖治理成为厦门特区人水和谐的典型示范,建成一批社会认可度高、群众获得感强的河湖生态走廊。三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率先实现两岸新四通”的重大决策,“两岸共饮一江水”成为现实。向金门供水工程2018年8月5日正式通水,已累计输送优质原水1000多万吨。四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深化河湖治理保护,大力消除劣Ⅴ类小流域、“牛奶溪”和城市黑臭水体,水质保持全国领先,一批“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湖陆续形成。五是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灾救灾“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基本方针,精确预报、精准指挥、精细落实,5年成功抵御64场致灾性暴雨和8个登陆、39个影响台风,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厦门金砖会晤期间的防汛抗灾救灾任务。
(二)聚焦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安全质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一批骨干枢纽工程建成收效。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992亿元,投资规模是“十二五”的1.7倍,位列全国前五;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水利建设质量全国考核优秀,进入A级行列;水利建设连续2年受到国务院正向激励。一是实施枋洋、霍口和“一闸三线”等一批重大蓄引调水工程,全省建成大中型水库13座,新增蓄水能力4.9亿方、供水能力21亿方,实现跨行政区水量分配、百万方取水口全面在线监控,水资源配置网络基本形成。二是推进“五江一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加快8个县城防洪治涝,实施水库水闸常态化除险,建设数字水利。全省建成江海堤防1500公里,加固水库345座、大中型水闸22座,治理山洪沟16条,基本实现防汛减灾预警预报体系全覆盖,水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增至92%、集中供水率增至95%,受益人口674万人;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53处,建成小农水重点县25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60个、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县83个,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52.31万亩,民生水利建设惠及千家万户。
(三)紧扣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方案,不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一批创新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在中组部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3个水利样本中,我省占2个;在国家发改委推广清单8个涉水项目中,我省占6个。一是河湖长制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连续3年受到国家正向激励。建立“党政同责、五级联动”模式,形成以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区域流域结合、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河湖长组织架构;建立“行刑衔接、依法治河”模式,实现法院、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全覆盖;建立“科学评价、社会监督”模式,在全国率先发布《河流健康蓝皮书》、公布水质监测数据、开通96133监督电话。二是创新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模式取得新突破,水库安全管理入围全国水利十大基层经验之首。建立“应检尽检、该修即修、能改则改”工作机制,小型水库定期“体检”、及时“治病”、日常“保健”,87%县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三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满足大规模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大胆尝试“水生态银行”“融水贷”做法,努力让“闲水”变“富水”。采取债贷融合方式,累计发行地方债券29.49亿元,获国开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416.9亿元,有力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全省66个市县全面铺开,受益群众近500万人;通过综合治水试验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有效统筹涉河涉水资金,推动全县域、全流域、全方位综合治水。
(四)着眼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一批管用制度规范成功实践。一是水利改革发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标可鉴。制定修订了《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等3部条例、《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等3部规章,研究出台了《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小型水库管理制度范本》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实施了全国首个省级河湖健康评价、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行业用水定额等技术标准。二是水利建设市场更加规范、更加和谐、更加安全。构建信用评价体系,推行电子招投标,建立信用与市场份额挂钩机制、黑名单制度,有效破解专家被“围猎”、企业搞“围标”、监理常缺位等突出问题,倒逼313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三是水利设施数字化监管“信息可查、现场可视、指令可达、运行可控”。建成河湖长制、视频监控、运行管理等23个数字水利系统和省级水利数据中心,整合汇集行业各类数据资源超10亿条,为基层提供了近4000万条次数据服务。
二、“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过部委政策对接、两岸数据分析、专题调查研讨、基层意见征集,“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基本确定。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水利工作的意见》。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投资2100亿元,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高水平的水利支撑与保障,实现“县县达标、乡乡设防”,城乡居民饮水“同水质、同服务”,河湖水质、水保生态保持全国领先。未来十年水资源调控网络形成,水灾害防御体系健全,水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投资710亿元,完善山海兼顾、安全可靠的洪涝防御体系。围绕“消隐患、强弱项”,加快推进江河防洪和沿海防潮提升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宁德上白石水库、闽江干流防洪提升、闽东苏区宁德市防洪防潮、九龙江北溪水闸改扩建、三明安砂水库加高等5个重大项目,以及“五江一溪”防洪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城市防洪防涝能力建设等8类面上项目。
(二)投资995亿元,完善节约高效、空间均衡的资源配置体系。围绕“挖潜力、强骨干”,加快推动一批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重点实施全省农村供水提升、金门供水水源保障、闽西南、闽江口城市群、宁德环三都澳水资源配置、马祖供水、浙溪、龙湘、新桥大型水库等9个重大项目,以及中小型水库、引调水工程等6类面上项目。
(三)投资380亿元,完善人水和谐、健康稳定的生态保障体系。围绕“重保护、促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水源涵养与河湖保护,重点实施木兰溪下游水生态综合修复与治理、重要河流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莆田宁海闸等3个重大项目,以及安全生态水系、水土保持等2类面上项目。
(四)投资15亿元,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完整的数字水利体系。围绕“强感知、增智慧”,根据数字福建、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对标“安全、实用”总要求,充分利用5G、北斗、视频、遥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确保全国智慧水利在福建率先落地见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一是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开门红。拟于1月中旬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将对“十四五”工作全面部署逐年分解,2021年完成投资415亿元,实施重大水利项目538个;将2021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到地方到项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早落实,计划早执行,一季度尽快展开工作面,落实投资量,呈现形象进度。二是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严控严防,确保干部队伍平安和项目工地、水利设施、江河湖库度汛等安全。三是致力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争取开工建设35个县(市、区),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50处,新建改建农村供水管网6000公里;推进完成福鼎市等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攻坚行动,龙岩、南平、莆田等整市推进进一步提速,发挥示范引领。四是围绕生态福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持续打造河湖生态走廊。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全面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实施新一轮安全生态水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