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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水利工作总结
2022年,全省水利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要求,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优秀的水利答卷。水利投资达563亿元增幅35.3%,呈跨越式增长,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河湖长制再获国务院正向激励,水土保持工作又获全国优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首次跻身优秀行列,闽江、九龙江流域在内的“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木兰溪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厅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机关效能建设位列全省同类别第一。
(一)强化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一是水利投资创下新高。以超常规工作力度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到位省级以上资金84.78亿元,完成投资563亿元,规模同比增长35.3%。二是重大项目提速增效。上半年,闽西南水资源配置、木兰溪下游水生态治理、闽江干流防洪提升等3个国家“150”项目提前开工,部省联合集中开工的11个重大工程按序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三是惠民工程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供水保障、安全生态水系等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超额完成;累计向金门供水764万吨,占当地用水量的73%;建成省级后扶示范区30个,维修养护农村供水设施5210处,改善灌溉面积59万亩。
(二)强化流域治理,福建幸福河惠及千家万户。一是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持续完善。安全鉴定大坝、水闸394座,除险加固水库16座,治理“五江一溪”及中小河流378公里,平潭防洪防潮、浦城“高水高排”等一批关系区域安全的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继续实施。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流域系统治理,建成安全生态水系300.98公里,建宁、秀屿、南安3个第一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获评全国优秀,179条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体检”全部合格,健康良好率91.1%。三是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全国优秀。治理水土流失200.3万亩、超额完成33.55%,水土保持率升至92.63%,继续领跑全国;《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完成修订,新增3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数量全国领先。四是农村水电站绿色发展稳妥推进。退出小水电站538座,10座获评水利部绿色示范电站,生态下泄合格率从87.1%提高到99.7%。
(三)强化用水保障,福建大水网快速推进成型。一是水资源配置骨干网全面实施。北面,“一闸三线”即将全线通水,霍口水库主体完工,闽东水资源配置先行工程动工建设;南面,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指挥部正式成立,先行工程试验段全线贯通,白濑水利枢纽大江截流。省级水网建设规划、水安全保障“一张图”编制完成。二是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有力。86%的县(区)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18.4亿元,是年初计划的2.6倍,新增受益人口303万人,超年计划40%。出台全国首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管规范,龙岩上杭城乡供水“三三三”模式得到水利部推广。三是抗旱保供水应对有效。实施闽江口压咸补淡应急补水,率先探索跨区域、跨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科学拦蓄洪水31亿立方米,保障了生产生活用水无忧。
(四)强化数字赋能,福建水平台迅速整合搭建。一是数字水利“一平台”内外网试运行,整合业务系统43个,贯通跨行业数据3.1亿条,覆盖省市县三级,基本实现全行业“一屏管水”、全社会“一屏看水”。二是首个部省共建的水土保持科教园开工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科教体系建设,启动海峡两岸水保标准共通试点项目。三是首批全国数字孪生试点中期评估优秀,溪源溪小流域数字孪生项目入选全国优秀应用案例;金溪流域(将乐段)河湖水文映射试点基本建成,其他57个数字孪生项目正有序推进。
(五)强化创新突破,福建治水经验全国交流推广。一是一个机制建立健全。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幸福河湖促进会,探索建立“行业指导社团、社团创新发展”机制,实现8个省级涉水社团“党建共建、服务共用、业务共商、财务共管、成果共享”,助力融合发展。二是两类机构加快筹建。加快筹建闽江、九龙江流域管理机构,组建平潭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太湖流域福建平潭海岛水文水资源研究中心,填补海岛水文研究空白。三是丰水地区节水特色基本形成。超50%的县(区)建成节水型社会,提前三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持续推广合同节水管理,落实“节水贷”8.39亿元,形成丰水地区节水特色并在全国推广。四是审批改革得到各级肯定。创新水利建设项目“1+N”审批方式,优化技术评审流程,相关做法入选全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五是投融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推动金融机构推出水利中长期贷款,全力争取地方债,基本构建起“两手发力”的资金筹措体系。共争取地方债券96.8亿元;争取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额度42.9亿元,已落实18.7亿元。
(六)强化行业监管,安全稳定底线始终牢牢守住。一是水旱灾害防御再夺全面胜利。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机制,成功防御12场暴雨、14场强对流天气、6个影响台风,水利水毁损失降到最低。特别是通过精准预警、精细调度,有效应对了三明市区、永安、松溪、建瓯等超标准洪水,转移群众20.05万人次,实现零伤亡。二是安全监管经验再获全国推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全覆盖巡查与督导,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安全监管“漳州经验”一年两次全国推广,全省安全风险度评价保持全国先进行列。三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评继续保持A级。向金门供水工程、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参评“大禹奖”,2个项目获评“闽水杯”金奖,12个工程获评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四是和谐稳定局面持续得到保持。实施移民信访积案化解“稳7清8攻9”行动,80%积案成功化解,其余均稳控到位;移民到省上访人次同比减少47.7%,重点时段“零上访”。
二、2023年水利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00个以上,投资规模稳中有升,重点推进八个方面工作。
(一)牢记嘱托,接续办好三件大事。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重要批示精神,拓展提升“长汀经验”,全年治理水土流失150万亩,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100公里,继续攻坚整治9个县(区)水土流失斑;全面启动建设水土保持科教园体系,确保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全国领先。二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率先实现两岸新四通”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工建设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启动向马祖远期供水工程(大陆段)前期工作,继续向金马安全足量供水,当好两岸“四通”水利先锋。三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木兰溪治理“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推广木兰溪治理、筼筜湖治理经验,深化河湖长制,推进流域生态治理保护,打造八闽幸福河。
(二)再接再厉,全力推进1346工程。一是实施供水一体化项目。73个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部动工,新增受益人口200万,加快构建“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供水格局。二是打造三个生态治理样本。推进木兰溪下游、金溪、崇阳溪等3大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实施162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继续推进4个水美乡村建设县,打造更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走廊。三是构建四大水资源配置网络。推进闽西南、闽江口、闽东、北水南调等四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国家立项,加快5座大型、26座中型、21座小型水库和38个引调水工程建设,罗源霍口水库3月底下闸蓄水,“一闸三线”6月底全线通水,形成“北水南调、西水东济、纵横互济、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骨干水网。四是完善六大防洪体系。持续完善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赛江及木兰溪等六大防洪体系,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闽东防洪防潮工程,加快“五江一溪”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一批“高水高排”项目,实现“山洪不进城、涝水及时排、内河水系活”。
(三)夯实基础,主动服务乡村振兴。一是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加快17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改善灌溉面积33万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0万亩,确保不因灾毁田、不因水减产。二是稳妥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强化行业监管,鼓励对分散的小水电站进行集约化运营,再创建10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三是扶持移民增收致富。接续建设14个省级、23个县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全力维护库区和谐,确保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四)加强管护,助力打造美丽福建。一是持续修复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继续推进闽江、九龙江、敖江系统治理,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优化“一河(湖)一档一策”。二是持续落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实现年许可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单位在线监测;持续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节水贷”与合同节水。三是深化共建共治的福建模式。深化探索涉水社团发展新机制,力争实现设区市幸福河湖促进会“全覆盖”;加大部门联动、政校协作,加强媒体宣传,激发全社会爱水护水热情。
(五)守牢底线,精准防御水旱灾害。一是强化防汛备汛。主汛期前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度汛隐患排查整治、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审批、转移避险“全覆盖”演练等,确保准备充分、应对得力。二是优化站网布局。实施气象、水文站点整合优化,新增至少200个自动水雨情监测站,升级改造现有的4000余个防汛重点站。三是保障运行安全。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库闸安全鉴定23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
(六)加大投入,持续建强数字平台。一是打造一个园区。继续推进中国福建水土保持科教园建设,力争上半年主体基本完工,年底前面向社会开放。二是完善两个网络。继续优化数字水利“一平台”内外网系统,组织开发市、县业务应用,贯通更多跨行业数据。三是建设两个试点。继续实施2个全国数字孪生先行先试项目;谋划建设“五江一溪”8个物模基地,打造“天然河流”“物模河流”“数字河流”等具有福建特色的“三条河流”。
(七)强化监管,努力提升治理能力。一是继续推进1个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水利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成果,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探索实施重大工程数字孪生项目设计,推动更多项目申报“大禹奖”。二是筹划组建2个流域机构。以省水利管理中心、省九龙江北溪水资源调配中心为基础,组建闽江、九龙江流域管理机构,实现流域管理“四统一”。三是推进颁布2部法规制度。加快《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年内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