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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办〔2006〕10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安置后稳定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06〕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三峡移民工作的领导。做好三峡移民安置后的稳定和发展工作,事关移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三峡移民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维护稳定和帮助移民致富上来,明确领导和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移民安置后的稳定工作。要保持移民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把三峡外迁移民的管理与其他水库移民的管理统一起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要把三峡移民工作与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发展生产、完善基础设施,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三峡移民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融合。
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福建”的部署,要把创建“平安福建”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移民安置乡镇、村和安置点,坚持定期排查和经常排查,面上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从移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容易出现不稳定的环节抓起,及时掌握动向,对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进行具体的分析,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做好移民来信来访工作,畅通渠道,因势利导。政策之内的问题要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对可能发生的移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各种应对措施。同时要不断加强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和执行政策、解决问题及加强法治相结合,教育移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
三、妥善解决安置遗留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移民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做到承诺有度,承诺有信,妥善解决好三峡移民安置中的遗留问题。要重点对三峡移民反映比较多的土地耕作条件差、房屋质量缺陷、就业门路少、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分析,提出对策,尽快解决。要认真解决好移民特困户救助和困难户的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突出抓好三峡移民就业增收工作。当前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解决好移民生产发展和就业增收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和克服移民安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继续落实好帮扶制度,深化挂钩帮扶措施,凡已建立部门挂钩帮扶移民户制度的要进一步完善、巩固和提高,尚未建立的在今年内必须建立,依靠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三峡移民稳定与发展。要制定培训计划,着力抓好移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定单和定向培训。要突出抓好后期扶持工作,2004年和2005年度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已经下达,各地要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当前应以扶持移民家庭或联户发展生产为主,有条件的可以引导移民发展规模性生产项目。
五、妥善处理移民回流和返迁问题。要建立健全外迁移民回流返迁库区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迁移民返迁库区,在移民没有新的从业技能和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以及新的固定住所的情况下,各安置地不得随意注销移民户口、收回土地承包权或办理房产买卖、户籍迁出等手续。要加强对三峡移民安置后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开创三峡移民稳定与发展的新局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