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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9-06-04 11:53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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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等4项审批,已整合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1项。该审批事项要求项目法人单位只递交一份送审技术报告,审批机关也只出具一份审批文件。为规范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的送审技术报告,我厅编制了《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我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反馈。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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