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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07-24 10:5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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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水利厅

  2017年7月24日

  福建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敢于担当,改革创新,完善水利工程交易机制、公共服务和监督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着眼服务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大局,坚持依法治水、生态治水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运用“制度+科技”模式,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提升水利工程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持续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主体主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这项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任务落实,做好督导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以确保管用实用为目标,全面厘清业务需求,进行招投标流程再造,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三)坚持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作为关键、基础贯彻始终,不断适应新情况、新要求,以环节创新带动全程创新,从监管机制创新走向全面创新。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招标投标行业监管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实际的水利行业监管制度,通过动态监督、大数据监管、社会公众监督、风险预警等多种监督方式,减少监管死角和监管真空地带,提高监管有效性。

  (二)完善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2017 年8月1日 ,全省水利工程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形成规则统一、数据共享的省市县三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络,实现在线监管的全覆盖,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初步实现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电子招标投标综合监督体系。

  (三)推广使用建设管理平台。2017年底前,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在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中试点使用建设管理平台,提高水利部门监管工作的深度、效率和能力,有效解决工程现场质量管理等问题,扩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信息传送渠道,提升“互联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四)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制度。2017年6月底前,紧紧围绕信用为核心,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抓手,采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信息,并通过建立有效的信用动态评价制度,对各参建的市场主体实施动态评价。

  (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信息与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关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使市场主体严格履约,解决当前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薄弱和信用缺失问题,有效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成立由省水利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未成员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网上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设与管理处,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事宜。

  (二)明确工作责任。省水利厅作为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驻厅纪检组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三)注重沟通协调。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和协调工作,要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四)强化工作督导。省水利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地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网上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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