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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移民经典案例经验与启示研究”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6-11-02 15: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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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拟采购“福建移民经典案例经验与启示研究”服务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就本项目开展市场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当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文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创作实力,拥有视频宣传制作实施经验,并具备书刊画册编纂等相关服务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编纂《福建移民经典案例经验与启示研究》专题报告1份,收集研究福建省20个县(区)30个典型案例,总结移民安置、后扶、库区稳定等方面的典型做法、效益、经验和启示;

  2. 拍摄制作专题纪录片1部,全面梳理并客观记录不同历史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政策演变、实施路径与创新实践,构建完整的影像档案。

  3.项目需于11月份完成编纂《福建移民经典案例经验与启示研究》专题报告初稿及专题纪录片的拍摄制作工作,于12月上旬完成专题报告专家审稿,修改补充完善内容,组织专题报告和专题纪录片的验收工作。专题报告及专题纪录片均需通过我方验收。

  三、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编制、提交以下报价资料,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

  (一)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

  (三)正式报价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四)业绩要求。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五年承接的视频宣传制作项目合同复印件一份及验收材料复印件、书刊画册编纂项目合同复印件一份及验收材料复印件。

  (五)资料装订及密封要求。全部报价资料须统一装订成册、按“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的顺序编制目录、标注页码,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整体密封入信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信封封面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递交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须于2026年11月5日17:30前递交至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9楼1914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59106191。

  (七)凡未满足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评标办法

  本次市场比选由省水利厅采购办统一组织评审,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一致的,由评审小组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候选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省水利厅采购办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确定成交单位。递交有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市场比选终止,择期另行组织采购。

  我单位将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相关规定,适时开展异常低价评审核查,从严防范恶意低价、恶性竞争、低价劣质履约等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记入政府采购信用记录。

  福建省水利厅采购办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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