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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母亲河复苏行动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04 08:1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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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报价单内容。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有两名或以上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作为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4.熟悉我省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4条河流的基本情况及水利部母亲河复苏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能够满足水利部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二、服务内容

  根据部水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函》(资管保函﹝2026﹞57号),对纳入第二批母亲河复苏行动名单的我省4条河流,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咨询工作。咨询采用专家查阅、现场调查等方式,对方案编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方案成果出具书面技术意见。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供应商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及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项目最高限价11.4万元(大于或等于11.4万元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包含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一切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3.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4.要求提供拟派专家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该专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缴纳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中标的母亲河复苏、区域水资源论证等水利类相关项目业绩合同3项,包括合同首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履约完成证明(验收报告或结算单)。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6年8月10日12时前送至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4楼408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02175)。

  注意事项: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1.4万元,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若有两家或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均为最低价,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知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2026年8月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