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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采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准入审查技术服务”项目。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关服务能力。
3.供应商应熟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相关技术规范。
4.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工作内容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审查要点(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准入审查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收集整理基础地图。收集整理基于天地图基本底图、天地图影像底图,历年全省治理项目范围矢量图,历年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矢量图,全省小流域划分成果矢量图;全省水土保持相关规划项目库矢量数据、当年拟申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范围、措施总体布局图等矢量数据等基础地图数据资料。
2.辅助审核服务。按照《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和审查要点,针对提交实施项目区范围、治理措施以及措施范围等矢量数据提出标准化格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属性表字段要求、矢量面要求、数据关联性要求;对比分析实施方案各章节核心要素完整性、规范性,提供技术服务所需辅助审查工具。
3.审核流程建立。明确审核工作流程、报送目录、文件命名规范、文件质量及格式要求、报送方法及相关审核要求,并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准入审查、实施方案合规性审查、预审结果生成等规范流程。
4.后期服务。根据我站要求,开展辅助审查工具与现有数据对接工作;协助开展2027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及质保服务等。
三、工作进度要求
(1)2026年6月底前,提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准入审查初步框架。
(2)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审核流程建立,提供辅助审核工具,并开展准入审查和合规性审查。
(3)2026年8月至12月,协助完成2027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工作。
(4)2027年1月至12月,开展后期质保服务。
四、报价须知
1.报价材料。报价材料由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报价函(附件1)及其附件组成,一式三份;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附件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
(2)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
(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费用要求。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报价文件于2026年6月17日18:00时前寄或送至福建省水土保持科教园(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狮峰路78号1号楼318室,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799424097)。
五、我站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