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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农村水利水电项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6-05-11 09: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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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福建省农村水利水电项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项目采购,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供应商。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主要工作内容

  对2026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档案进行分析及管理,主要是城乡供水一体化档案进度分析及管理;统计核实农村饮水安全、农业水价、重点中型灌区、国债灌区、小水电大坝安全评估、压力钢管检测等有关工程的进度报表;根据统计报表分析进度,按照上级部门相关稽查、检查、督查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并进行归档整理。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价单,项目最高限价36万元。

  2. 按照“附件1”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照“附件2”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4.供应商需提供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附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截止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的社保缴交记录。

  6.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 根据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比价中选单位如因自身或客观原因申请放弃本项目,需签署放弃申明,水利厅采购办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第二顺位候选人进行递补。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406室。联系人:谭女士0591-87535747),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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