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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厅水库移民处 发布时间:2026-01-08 09: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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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9月,水利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5〕6号)要求,按照省级区域自评、第三方机构重点复核、工作组抽评的程序,从预算资金执行指标、资金管理情况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五个方面对我省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进行复核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及复核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金转移支付情况。2024年度,财政部安排我省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基金预算2235.00万元。2023年12月27日,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5号),将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基金2235.0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9个设区市,其中:福州市344.00万元、厦门市191.00万元、漳州市344.00万元、泉州市356.00万元、三明市236.00万元、莆田市178.00万元、南平市234.00万元、龙岩市145.00万元、宁德市207.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4年度我省三峡后续工作基金共帮扶移民安置村数量59个,受益移民3757人。全年共实施项目42个,项目按时开工率、按时验收率、工程质量合格率、验收通过率均为100%。移民安置区居民(含移民)满意度90%,促进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0%。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三峡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受到三峡移民的广泛好评。

  三、绩效评价结论。2024年度我省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基金分配合规,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维护了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水利部工作组复核,我省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等级为“优”。

  附件:1. 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关于印发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复核评价报告的函

  2. 福建省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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