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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福建省水利风景区
资源调查评估服务项目市场比选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5-12-26 17:1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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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按照水利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我省水利风景区资源现状,经研究,拟采购福建省水利风景区资源调查评估服务项目。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全面收集“十四五”期间建成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数据与资料,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综合效益、安全保障、水文化传承等方面总结分析“十四五”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成效,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改进建议。筛选不少于10个典型案例,并形成文字材料。

  (二)结合福建省河长办办公室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福建省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指导意见》要求,从资源禀赋、开发条件、市场需求、生态约束、综合效益等方面,科学评估我省水利风景区开发潜力,形成开发建议与评估结论。

  (三)以上相关调查评估报告和典型案例应于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范围应控制在20万元以内(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

  4.提供近5年内1个景区相关调查评估的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6.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8.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12月30日09:0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604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7759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26日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福建省水利厅: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比选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水利厅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代理人,代表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投标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授权方

  投标人:XXXXXX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接受授权方

  投标代理人签字:(       )

  签署日期:202X年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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