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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水利部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的意见》和2025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进一步宣传推广我省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我厅筛选出2025年省级幸福河湖优秀案例,现予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省级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名单:
晋江东溪(永春县段);
大樟溪(德化县段);
安福口溪(将乐县段);
富口溪(沙县区段);
巴溪(永安市);
仙水溪(仙游县);
富屯溪(光泽县段);
建溪(武夷山市段);
旧县河(上杭县段);
石窟河(武平县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5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