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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采购“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培育与价值实现”专题技术服务。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
4.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生态清洁小流域等相关工作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水土保持产品摸底调查。研究提出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摸底调查内容,制定相关表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采用监测数据分析、遥感、现场复核抽查等方法,选取具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潜质的小流域,开展小流域基础信息、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特色产业情况及主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信息调查,形成水土保持产品摸底调查情况汇总表。
2.协助编制目录清单。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与识别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制定覆盖森林、湿地、农田和城市等生态系统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并提出不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主要分布小流域及差异化价值实现路径建议。
3.提交成果要求:撰写技术服务总结报告1份。
4.其他要求:协助做好《福建省“十五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福建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编制及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技术咨询工作。
三、工作进度要求
1.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初步成果。
2.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材料。由报价函和资格证明组成,一式三份。(1)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复印件;(3)提供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生态清洁小流域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合同、成果等)。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费用要求。项目最高限价23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5年5月30日18:00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号6楼,联系人:林心晨,联系电话:15059191563)。
注意事项:我站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2025年5月27日